关于制作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与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公示牌的通知
徐残康协[2015]12号
关于制作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与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公示牌的通知
各残疾人康复机构:
加强残疾人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服务,是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家长、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关注的焦点之一。增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的透明度,是残疾人的强烈要求,也是保障残疾人政策得到公平、公正、有效执行的前提。根据省残联要求和政府政策公示制度的规定,要求将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必须公示的相关政策规定,统一制作展板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示内容及制作规格
序号 | 公示内容 | 制作规格 | 备注 |
1 | 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 | 120*90 | 所有机构制作 |
2 | 江苏省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分级标准(1—3级) | 120*180*3 |
按机构类别制作 |
3 | 徐州市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免费实施办法 | 120*180 |
按机构类别制作 |
4 | 江苏省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范 | 120*90 | 除假肢、辅具类外所有机构制作 |
5 | 徐州市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流程 | 120*90 |
各残联制作 |
6 | 购买残疾儿童抢救性基本康复项目免费服务实施工作流程 | 120*90 | 除假肢、辅具类外所有机构及各残联制作 |
7 | 购买辅具配置与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工作流程 | 120*90 | 辅具类机构制作 |
8 | 严禁侵犯残疾儿童康复权益“七个不准” | 120*90
|
所有机构制作 |
9 | 康复机构标牌 | 60*40 | 协会统一制发 |
10 | 康复机构等级证书 | 模板 | 协会统一制发 |
三、要求
1、各机构必须于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制作规定的文件公示板。
2、公示板要做到内容统一、不得缺项,材质优良,规格符合要求,清晰美观大方
3、制作采购方式:
(1)自行制作,由残疾人康复协会提供电子档格式,自行定制。
(2)或参考协会推荐的竞标制作单位,直接和制作单位联系制作。
4、悬挂要求
悬挂位置应选择在机构宣传公示栏内或机构醒目位置,方便接受服务对象,社会各界阅读、监督。
5、康复协会于4月30日前,对机构展板制作和悬挂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并列入机构标准化建设考核核内容。
3制作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与服务建设等相关文件公示牌的通知-12.doc
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