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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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作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与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公示牌的通知

时间:2015-07-19   作者: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办公室  【原创】       阅读

徐残康协[2015]12号

 

关于制作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与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公示牌的通知

各残疾人康复机构:

加强残疾人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服务,是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家长、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关注的焦点之一。增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的透明度,是残疾人的强烈要求,也是保障残疾人政策得到公平、公正、有效执行的前提。根据省残联要求和政府政策公示制度的规定,要求将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必须公示的相关政策规定,统一制作展板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示内容及制作规格

序号

公示内容

 制作规格

备注

1

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

120*90

所有机构制作

2

江苏省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分级标准(1—3级)

120*180*3

 

按机构类别制作

3

徐州市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免费实施办法

120*180

 

按机构类别制作

4

江苏省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范

 120*90

除假肢、辅具类外所有机构制作

5

徐州市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流程

120*90

 

各残联制作

6

购买残疾儿童抢救性基本康复项目免费服务实施工作流程

 120*90

除假肢、辅具类外所有机构及各残联制作

7

购买辅具配置与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工作流程

120*90

辅具类机构制作

8

严禁侵犯残疾儿童康复权益“七个不准”

 120*90

 

 

所有机构制作

9

康复机构标牌

60*40

 协会统一制发

10

康复机构等级证书

模板

 协会统一制发

 

  、要求

1、各机构必须2015420日前完成制作规定的文件公示板

2、公示板要做到内容统一、不得缺项,材质优良,规格符合要求,清晰美观大方

3、制作采购方式:

(1)自行制作,由残疾人康复协会提供电子档格式,自行定制。

(2)或参考协会推荐的竞标制作单位,直接和制作单位联系制作。

4、悬挂要求

悬挂位置应选择在机构宣传公示栏内或机构醒目位置,方便接受服务对象,社会各界阅读、监督。

5、康复协会430日前对机构展板制作和悬挂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列入机构标准化建设考核核内容。

 

3制作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与服务建设等相关文件公示牌的通知-12.doc

 

                     

 

 

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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