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2016年度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实施方案
一、为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行业管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康复服务质量,依据《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免费服务实施办法》(苏残发〔2014〕43号)和《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苏残发〔2014〕35号)和市残联《关于印发徐州市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管理意见的通知》(徐残发[2015]1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认证申报对象
1、徐州市范围内,按照《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标准建设,自愿接受市残联行业监督管理和市残疾人康复协会等级认证(审核),有意愿以残疾人康复服务为主要任务的未通过机构认证的八类康复机构(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孤独症康复机构和残疾人假肢矫形器装配、助听器验配、辅助器具适配机构)。
2、2015年度,未通过江苏省残疾人康复协会按照《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认证合格的二、三级康复机构。
三、申报时间与申报程序
1.申请等级认证的康复机构填写申请表,于2015年12月10日前向属地县(区)残联申报等级认证(审核)。
2.经县(区)残联初审后报市残疾人康复协会。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申报材料于2015年12月16日9时至18日下午17时前报市残疾人康复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3.市残疾人康复协会现场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当场退回。
4.市残疾人康复协会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一级的康复机构进行认证,对申报二、三级的康复机构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民主南路残联北巷二楼,市残联原办公大楼),联系人:李鸿、联系电话:83820029。
五、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填写申报材料清单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填写要求及附件说明(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2.申报残疾人康复机构的类别必须同时在法人登记证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执业许可证》许可业务范围之内。
3.同一康复机构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康复项目类别的,申报表必须分别填写报送,分类予以认证(审核)。
4.各申报机构按照市残联制定的徐州市各类康复机构分级标准及认证(审核)结果表,先期进行进行自查自评。切实做到依据真实可靠,慎重申报。2015年实际承接残联康复服务项目机构的自评和认证(审核)指标项目不得漏项;2015年未承接残联康复服务项目机构,分级标准的部分指标项目不纳入本次自评和认证(审核)范围,具体内容已在各类分级标准的自评得分栏目标注。
5.申报材料报市残疾人康复协会登记备案后,材料的所有内容不得修改或更正。认证时按原始申报等级进行,不得更改或申请降级认证。
6. 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取消认证申请。
7.申报通知及相关材料表格,请登录徐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xzcl.gov.cn/)及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 www.xzcankangxie.com)。
六、认证经费
根据2015年度市财政购买机构认证项目服务经费实际成交价格预算标准,另行安排。
七、认证工作组织领导
认证工作在市残联统一领导下,由市残疾人康复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各县级残联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各类机构参与申报,并切实做好初审把关和认证组织协调工作。
八、 本方案由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3.徐州市2015年度残疾人康复机构(一级)认证结果.xls
4.徐州市2015年度残疾人康复机构(二级、三级)审核结果.xls
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