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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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范

时间:2015-07-20   作者: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办公室  【原创】       阅读

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江苏省户籍,年龄不超过6周岁。

、服务时间

机构康复每年不少于9个月,平均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7节课(4个小时)。

、服务流程

提交康复训练《救助卡》、《转介单》、医院诊断证明、儿童体检报告、监护人和受助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等资格审核办理入机构手续,包括登记、问询、评估、建档、签订康复协议、进班制定康复教育计划、实施康复教学、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定期评估、修订康复教育计划康复随访、家庭指导。

    、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调查。主要包括儿童基本情况、心理卫生、学习特点、家长教养态度、儿童情绪行为观察等,每1次。

2.康复评估。主要包括对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领域和感觉统合能力评估,评估体现阶段性、动态化评估,通常每年至少2次。

3.制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由康复评估人员、教师、医生、家长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根据康复评估情况,草拟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内容包括残疾类别、学习优势、未来发展潜能、残疾影响、对策建议、进班安置、康复重点、家长建议与期望等;召开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分析会,讨论确定适合儿童的能力发展和生活实际的长、短期目标;修改拟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

4.康复教学。根据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安排并细化康复教学活动,遵从孤独症儿童的生理发育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康复支持。

1集体课/(小组、组别):涵盖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交适应等符合孤独症儿童康复需求的发育特点的课程,并有课程教案。每天不少于5节课,每节课不少于30分钟。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可酌情开设音乐治疗、多感官训练、幼小转衔教育等课程。

2个训课:针对儿童的能力发展,提供儿童个性化的指导方案,矫正其问题行为。每天至少1节课,每节课不少于30分钟。

3其他: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每至少1节课,每节课不少于1小时;开展社会融合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至少30分钟。

5.家庭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至少30分钟;家长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至少1小时。

康复教育与评估建议使用《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自闭症儿童心理教育评核》(PEP3)、《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等。

五、服务考核

1.质量管理:康复教学、评估建档率100%;康复有效率达90%;家长对康复服务的满意率达90%;家长培训率100%;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档案管理:康复协议、申请表、转介单;受助儿童基本信息、康复教学计划与实施记录、评估记录;家长培训计划、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等资料。

3.经费管理:项目经费拨付凭证,项目支出明细清单,受助儿童项目经费结算签字凭证,年度项目经费财务审计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