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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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和脑瘫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自我评价工作的函

时间:2015-08-02   作者: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办公室  【原创】       阅读

 

指导中心函〔201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康复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康复部:

康复机构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康复效果和康复质量。目前,全国采取定点委托方式承担《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定点机构有1184家,采取定点委托方式承担《“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定点机构有421家。近几年,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一步完善了承担两个项目任务的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等,部分省结合实际情况也陆续出台了管理定点机构的相关办法。为了解掌握各地定点机构建设情况,持续推进项目定点机构规范化开展康复业务,现拟开展项目定点机构自我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我评价机构范围

采取定点委托方式承担《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定点机构。

二、 自我评价工作时间

2015年7月初至2015年8月底前

三、 自我评价工作标准

各地要参照《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试行)》(康函〔2013〕9号)(附件1)、《“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试行)》(附件2)内容,开展自我评价工作。

四、 相关要求

各省参照上述标准自行组织本省定点机构的自评、打分,在自评结束后,就自评结果(附件3、附件4)、发现的问题、整改计划等形成自评报告,于9月15日前将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同上报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各省对于存在问题的定点机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自评结果应作为项目管理过程中定点机构是否继续承担项目任务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部分省定点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自我评价工作是对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审视,也是促进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的有效措施,各省要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将自我评价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中。

五、联系方式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业务:

联 系 人:陈夏尧   冬雪

联系电话:010-87569761  13911232677(陈夏尧)

Email:chenxiayao99@126.cm

脑瘫儿童康复业务:

联 系 人:张金明

联系电话:010-87569773  

Email:1319849026@qq.com

 

附件1残疾人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试行).doc          

附件2“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试行).doc

附件3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自我评价结果统计表.doc

附件4“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自我评价结果统计表.doc

                          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2015年6月30日